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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 来源:兴安盟信访局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盟委统一安排,兴安盟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118日至12月29日对盟信访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将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盟信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7684806181(受理时间为:11月7日—1224日,8:30—11:30,14:30-17:30);接访地点:盟委巡察基地信访接待室(科右前旗公安局路南);邮政信箱:盟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二楼邮政所盟委第五巡察组信箱;电子信箱:mwdwxcz@126.com;意见箱设置地点:盟委巡察基地、盟党政综合办公大楼三楼西侧北走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

                     中共兴安盟委第五巡察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