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兴安盟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紧紧围绕“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工作要求,注重程序和实体并重,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法治化目标,积极召开推进会议,组织培训学习和集中宣传活动,有序开展规范性信访业务评查等工作,确保信访工作依规依法规范运行、信访问题依法依政策得到解决,以规范的受理办理程序提高化解质效,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明确各科室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24年组织召开4次推进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听取阶段性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情况汇报,与信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对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强化学习宣传,学法普法稳步推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信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上率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用法治意识、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警示教育2次;党支部学习20次,警示教育4次。二是举办全盟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培训班2次。分别于5月8日至10日和11月14日至15日,由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市信访局及各乡(镇、街道)从事信访工作的干部参加培训。两次培训活动特别邀请了自治区信访局有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考核指标、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规范受理和办理网上信访事项系统操作流程、信访代办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掀起了信访业务学习热潮。三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次;参加其他活动进行《条例》宣传3次;组织竞答活动1次。5月21日,盟信访局联合盟委政法委、乌兰浩特市信访局、法院共同开展了“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律师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解读《条例》、依法逐级走访、网上信访、信访代办、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并普及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律师也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60余人次,并在当天的兴安新闻栏目中播报。同时,盟信访局联合盟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5月31日在包联社区“兴安街‘石榴籽’邻里文化大集”活动、6月15日在“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9月6日在包联兴安社区“清理卫生大扫除”活动宣传讲解《条例》,切实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坚持规范信访程序,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4年,将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先立后破”的理念,围绕“五个法治化、四到位”要求,持续完善《信访工作条例》配套措施,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任务清单,各项业务流程不断优化。
一是开展常态化评查工作。印发《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活动方案》,成立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专班,围绕录入、受理、办理和送达等环节,坚持每日巡查,“点对点”督办指导,确保信访事项在法治轨道上受理、办理。二是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2024年,构建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盟旗乡村四级贯通服务网络,细化代办工作流程,打通了四级代办服务路径。通过建立完善“12345+N”代办服务模式,实施“未诉先办+接诉即办+分级代办”工作法,落实信访代办“三不过”工作要求,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只进一扇门、认准一个人、办成一件事”信访代办服务。将信访接待窗口前移,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实现矛盾化解阵地前移,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访干部认识还不够到位,法治素质仍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还不够高。
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案件时,规范意识不强,缺乏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信访办理流程的规范性和标准化理解不深,导致部分案件在案件登记、转送交办、答复等环节存在不规范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培育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管好“绝大多数”,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将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有机结合,既巩固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又提高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信访业务规范意识。定期组织信访业务培训,全面解读信访办理的规范化要求,提升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熟悉信访业务流程,增强责任心,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有人管、有人盯,都能依法妥善解决。
兴安盟信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