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兴安盟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09 来源:兴安盟信访局

 兴安盟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兴安盟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63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兴安盟信访局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72,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宣传信访政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兴安盟信访局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兴安盟信访局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运用人工+智能手段开展新媒体内容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兴安盟信访局按照盟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部署,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的维护,提高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兴安盟信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盟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网站栏目布局缺乏合理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

    一是我局已将门户网站迁移至兴安盟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网站栏目设计、版面设计等都已重新规划;二是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