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 五 月 九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信访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信访维稳工作的综合行政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结案等工作;负责指导盟委、行署各部门、人民团体及旗县市的信访工作。
2.负责向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接待群众来访。
3.负责对全盟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协调、督导、办理自治区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旗县市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履行对信访问题的3项建议权;负责协调、督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负责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盟委、行署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6.负责指导、维护、管理全盟信访信息系统;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盟长信箱、行政投诉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盟信访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
8.负责兴安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督促落实兴安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地方和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
9.承办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信访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下设事业单位盟委行署联合接访中心(非独立核算),局内共有综合科、办信科、办案科、督查科、接待科信息网络科6个科室,在编人数为19人,在岗为26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离退休2人。
(二)兴安盟信访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兴安盟信访局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兴安盟委行署联合接访中心 |
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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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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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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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29.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1.56万元,下降17.83%,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支出预算329.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1.56万元,下降17.83%,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2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29.8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2万元,占比74.23%;项目支出85万元,占比25.7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正常运转、驻京驻呼信访接劝返以及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安保维稳等工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29.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95.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正常运转、驻京驻呼信访接劝返以及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安保维稳等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5.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类18.3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0.98万元,比上年减少6.45万元,下降37.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9.4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万元,下降37.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4万元,下降37.87%。主要是由于公车改革,公务车辆数量减少,节约开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3.27%,减少主要是由于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4辆, 其中:公务用车轿车1辆,驻京接劝返考斯特客车2辆,驻呼维稳接劝返车辆1辆。
我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我单位项目支出信访储备金85万元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申报,2018年度共设定6类二级指标、13类三级指标、13个指标值进行项目支出的绩效考核与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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