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来访接待科

来源:兴安盟信访局

  来访接待科

  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赴自治区、到盟走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盟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检查各旗县市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盟信访应急管理和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我盟到北京、呼和浩特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组织协调引导自治区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盟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盟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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